站在一个体制内混饭吃的工程师的角度,相对来说,有点儿实力的人,在“既可以选择刷专利、也可以选择刷论文来凑数据”的时候,都会选择刷专利。
因为在大多数国企,刷专利是可以拿奖金的。企业也会需要“每年多少项新专利”之类的指标来换取政府给予的“高新企业税收优惠”等硬杠子政策倾斜,所以刷专利是一件企业和工程师有共同利益的双赢。
只要工程师愿意刷专利,创意有了,材料弄好了。剩下的代理律师费之类支出,公司肯定会包办。成果到手后企业还会给个人几千到几万不等的赏金——
别嫌少,因为这个赏金针对的都是“除了可以作为一个专利的数据之外,实际上没有任何市场价值”的专利而言的。真有市场价值的专利,当然是另外一回事情了,要明车明马摊开了谈价钱。
而更加没本事的人,或者说完全不懂技术的工程师,就只好刷论文。相对刷专利的赚钱,刷论文就是完全赔钱的存在了。
比如省级期刊,一页的豆腐块,明码标价两千块,基本上内容不是太烂太离谱的话,都是塞了钱就肯定能发。
当然,人家期刊社不会留下把柄的,因为这两千块钱的名义是“排版费”。也就是说,发这种作者自己腆着脸上门求数据的论文时,是没有稿费的,还要倒找排版费,而且这个钱单位一般不给报销。
赔两千块钱买一个职称的硬杠指标虽然恶心,却比技术小白们找枪手捉刀刷专利便宜了一些,市场规律之下,倒是没让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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