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尸体处在水坑内这一特殊地点,运用复杂的推测,公孙先生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为当天凌晨寅时左右,距案发大概半天。同时,死者私处无撕裂伤,也未检测出淫*浆成分,说明生前没有遭到强暴或者发生性行为。
根据对受害人死亡时间的推定,和各器官破损时间的检测,公孙先生对凶手的作案步骤进行了排列:损毁受害人面部,然后将乳房切割,一刀刺于腹部,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最后,利用绳索捆绑成球状,并运至沙地,抛尸在沙洞内。
看受害人牙齿磨损程度,私处耻骨联合面所呈现的隆起状态,年龄应该在20岁左右。其双侧耳垂部位有轻度下划性破损,颈部后侧,左手中指有链状物和环状物拉拽痕,说明身上的金银饰物已被凶手暴力拉扯劫掠,作案动机极有可能为抢劫杀人。但就其手段如此残忍而言,目前也不能排除仇杀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