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手腕、敲碎胫骨等做法。同时对私铸铜钱、私造管制武器等重罪都减轻处罚。
同时在京设立纠察刑狱司,地方设立提点刑狱司,负责对各种刑事审判、刑罚、监狱进行监察。凡是判处徒刑之上的罪都必须要向此机构通报,这个机构有查询复审的权利。如果初审官员处理不当,此机构有权向朝廷提出,并对该官员提出弹劾。
第五条是制式改革,扩大官吏假期,象朱元璋那样来硬的不行,有了高薪有了充足假期休息,再配以一套完善的监督惩罚制度,官员才能变得清廉,办事才更有效率。当然有了高薪,不反贪,甚至贪官照样录用,那么再高薪,还是贪。
若从上到下一起贪,那么老师、医生这些高尚职业还要收红包,似乎不大好玩了,那还不如赵恒初期的所谓“德治”。
第六便是重视农业。包括他的开荒令,仅是在他手中。全国耕地面积就达到了五百多万顷(五亿之亩),超过了唐朝最高时的五百万顷。隐田不算,唐朝隐田同样吓人。
另外不将农具计入财产纳税,甚至尽量用兵士徭役而减少百姓的徭役。
第七平抑粮价,全国建常平仓,遇到灾年时,以平价出售给百姓,减少奸商对百姓的鱼肉。
第八增加征榷,做好事是好的,可国家得要经济来源。这边少了那边便多了,因此增加榷法,茶叶贵了,不喝不会死人的,酒贵了不喝也不会死人的,然而没得吃,那么老百姓就要造反。所以增加征榷,完善商税。不过朝廷在增加商税与征榷同时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