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字背景)那还是都市报的时代,记者活得很滋润。↓笔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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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以后,骆千帆在帝都传媒圈游荡了两年,两年后逃离帝都回到老家虹城。创立三年的虹城都市报正巧招聘,骆千帆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虹城都市报,继续当记者。虹城作为一个响当当的大城市有大小报纸六七份,从市场占有率来看,虹城晚报是老大,虹城都市报排在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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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去报社报到的前一天晚上,最好的朋友——“奸商”老凯和“人民的蛀虫”宋小胡子请他吃饭,祝贺他回到“家乡的温床”、“人民的怀抱”。
三个人从小玩到大,骆千帆骨子里很痞、争强好胜,一肚子歪点子。初中住校,在宿舍养了个刺猬被同学告发,气不过,趁那位同学感冒,假装关心,给他买来感冒药,再递上一杯泡了泻药的温水……
同学很感动,喝下之后,感冒虽然好了,拉肚十来次,腿都软,走路要扶墙……
骆千帆坏是坏,但因为从小到大成绩好,一俊遮百丑,老师家长表扬多、批评少,久而久之,被架到楷模的位子上下不来。
老凯,大名赵凯,学生混子,小个子,大脑袋,一出门能把狗吓一跳。家里有钱,脸皮厚,小学学抽烟,初一开始早恋,色得出尘脱俗,见了女人走不动,整天跟在骆千帆屁股后面求他帮写情书。
老凯每天都在为交女朋友努力,尾随、跟踪、装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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