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虽然已经接受了从太平洋对岸来到这边,变成这个叫做墨菲-斯坦顿的二十岁的同龄人的事实,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墨菲心中的郁闷实在是无从诉说,特别是身份和语言的转变,开始的时候简直要抓狂,而且融合原主人的记忆,也绝对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脑袋中就像塞进了另一个人的思想,仿佛有人用手在脑浆中搅动一般难受。
唯一值得庆幸的,这一年的时间,墨菲基本解决了语言以及适应方面的一些问题。
晃了晃又有些发胀发酸以及撕裂般疼痛的脑袋,墨菲不禁暗叹,原来的自己混的就够惨了,现在的处境明显更差。
融合的记忆里,这个叫做墨菲-斯坦顿的人以前说好听了是个自由记者,说难听点就是没有固定职业的无业人员,靠在街头拍摄一些乱七八糟的素材出售给地方性小电视台讨生活,拮据和寒酸简直是对自身财政状况最好的形容,而且除此之外,根本没有一技之长,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因为自幼在洛杉矶长大,对这里的地形和街道烂熟,否则也不可能从事这样的工作。
“出生在洛杉矶的贫民窟,父母因为酗酒出车祸见了上帝……”
看到旁边的罗斯也在考虑事情,墨菲在心中自语,盘点这具身体前主人的光荣历史,“十六岁从公立中学退学;做过一个月的剪草工人,唯一得到的是花粉热;干过汽车修理工,维修中弄坏客户的汽车被辞退;走上洛杉矶的街头想贩卖毒品,胆子太小没做成;偷过井盖和机场栅栏网,好在及时醒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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