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儿走着走着,忽然,她用力揉了揉眼睛,不会吧,那是谁?
牧流冰?!
碰到牧流冰并不稀奇,根据概率论,世界上任何两个人都有相见的可能。
但是碰到醉酒的牧流冰,就很稀奇了。
牧流冰应当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冷漠而透明的少年,怎么会踉踉跄跄像一个标准酒鬼呢?
而且,他的胃不是特别脆弱吗?根据她的常识,胃不好的人不应该喝太多的酒,不是吗?
慢着,他、他走进了什么地方?
明晓溪定睛一看——
“暗夜酒吧!!”
暗夜酒吧。
在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明晓溪第一百八十二次诅咒自己该死的好奇心。
好奇心害死猫,如此著名的格言你难道忘记了?
何况,牧流冰最讨厌你多管闲事,难道你也忘记了?
走吧,明晓溪,你的好奇心闯了多少次祸了!
但是,看着如此反常的牧流冰,明晓溪始终抬不起离开的脚步。
牧流冰正喝着他到暗夜酒吧后第十九杯伏特加。
他的双眼已经开始迷离,他的神智已经开始不清,他斜趴在柜台上无意识地轻笑。
天使般外形的美少年,散发着潦倒堕落的气质,吸引着酒吧内所有女性的注意。
一个打扮得妖娆艳丽的女人,手握一只高脚酒杯,风情万种地挨近他,“少年人,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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