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都得熬。婆婆试好了衣服,问多少钱,我说:九十,阿强掏出钱给了我,之后就走了,他们走了,我的脸还红红的,我想我是不是太过分了,为什么要收这钱,给以前的婆婆送件衣服不可以吗?我感觉那钱很烫手。
后来我想收了也好,不收她们以为我对她们还有念想,如果是婆婆一个人来的,那件衣服我一定送给她,可是她带着阿强,就说明她们对我还有想法,还想让我跟阿强重归于好,如果阿强对我没有心思,就不会带着他妈来我的店里,他们来我的店里,大概也是想看看我的态度,如果我态度不好,他们不会自讨没趣,如果我很热情,他们或许会执行他们的下一步计划。
我的心情一直不能平静,想来想去觉得我做的没错,有什么可愧疚的,自己五年的青春葬送在他们家里,给她们洗衣煮饭,打胎,有谁心疼过我,如果她们对生活负责一点,让家庭温馨一点,我又怎么会离开,我现在这么愁苦,没着落,不都是她们害的吗?区区九十块钱算得了什么,跟逝去的青春来比,不过是九牛一毛。我收钱,婆婆很不满意,当时我看到她的脸色变了,以后大概再也不会来了,不来才好。
下午回家,我给妈妈说了这件事情,妈妈责怪我不该收钱,她说;好歹你们也婆媳一场。我说:不收,你还想让我复婚吗?不收她们以为我在讨好她们,再去找人跟我复婚,该怎么办?母亲没有吭声,过了一会说;你大概也是太自信了,人家未必有那个打算,我说:绝对有,没有就不会进去的。
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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