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就只剩下居庸关,北平周围就干净了。
朱棣显然是想打一场闪电战,速度极快,朱高燨明显跟不上,朱棣一提溜,将儿子拎到了他的身前,一阵旋风一样地朝前奔。
半路,遭遇了马宣领兵前来,朱高燨看着对面一身盔甲,骂骂咧咧的黑汉,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
“爹,您在这里把这些人留下,让人带我去蓟州的路上,我需要几个机灵一点,手巧点的人打下手。”
朱高燨可不想每次都跟着他爹上战场,刀枪不长眼,他还不想,他爹大业未成,他半点好处都没有享,最后把命给搭进去了。
最好,能带几个人出来,将来让他们去做这些事。
“爹带你去!”
朱高燨这才发现,他爹穿的居然是一身寻常的铠甲,和每一个普通的军士没什么两样。
趁着张玉将马宣拖在这里,朱棣领着亲卫,带着朱高燨绕道来到了马宣的身后,朝蓟州逼近。
他们人少,换了装束,实在是不起眼,牵着几匹马,倒像是走商的人。
朱高燨选了一处土比较松散,周围有碎石坡道的地方,这里离蓟州十来里地,是回蓟州城的必经之道,不可能埋伏大量的人,马宣回城,到了这里,必然会放松警惕,完全可以给他们来个触手不及。
这只是朱高燨的想法,他一个现代人,才觉得这黄火药算不得什么,却不知,他一个铁索命拿出来,能把这个时代的人吓尿了,还要什么触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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