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之功!更不是小门小户人家出身的女子,随随便便就能写出来的。
往往是那从小严格教养的大家闺秀,经过多年苦练,才有可能达到这般…
既如此,她何故会流落到靠山村那犄角旮旯里?
越想,越是让他好奇。这才说道:“不知梓弟你这手字练习了多久,师出何人?”
可话刚落下,他眼底也染上了一抹迟疑。
覃家多年佃租他家土地耕种,三人又一身粗布短打,不难看出家境清贫。可读书就是个费钱的事儿,真要师出名师,何以还会这般落魄?
“并无名师。”
“那梓弟这一手字,是如何练就?”
“只是临摹了几本字体。”
“只是临摹?”
“确实如此。”
望着那带着些许腼腆笑容的脸,王子珩愕然。
想当初,他还想让她去别庄做厨娘,这一手好字一出来,他算是彻底没有了想法。
能写出这手好字,又岂会甘愿洗手做汤,整日与那油烟为伍?
“梓弟,我身旁还欠缺一名研墨的随侍。一年四季每季四套衣衫且不说,每月的月例也不少,更能让梓弟你学以致用。你看…”
夏梓晴勉强扯动嘴角。
这位王家大公子果真不愧是大家出生,动不动就喜欢招纳贤才。
上次分别,想招她做厨娘。这次更过分,还想让她做随侍!
随侍再好,终是伺候人的下人。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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