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完全相反。
但是没办法,即使再不情愿,来都来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天上的大月皎洁明亮,玉华朦胧。不远处,一阵密骤的脚步声在由远及近,快速靠近过来。
林三耳朵动了一下,一骨碌爬起来,刚抄刀在手,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衣的圣教教徒跑了过来。
看到前面大石头上站了个面目全非的持刀官兵,那圣教徒一怔,举起长剑就冲了过来。
“狗兵,去死!”
林三大吃一惊,连忙使出打鱼的本事,居高临下一顿乱砍,直砍到那教徒血肉模糊,这才停住手,靠在大石头上喘着粗气,心里充满了害怕。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尽管这是在异世,他所受的教育也不允许他成为一个视人命为草芥的暴徒。
但在这个吃人的世道,不是杀人,就是被人杀。
在杀与被杀之间,他能怎么选?
惊惧渐渐退却,林三看了看身上的官兵服饰,忽然觉得有些不妥。
虽然官兵目前看上去占据优势,但整个济州府是圣教的大本营,尤其是东平县,几乎人人皆匪。如此,穿着官兵服饰走来走去,岂不是等于在找死?
一想到被几千名白衣教徒追砍的场景,林三就不寒而栗,连忙到草丛里寻了件圣教的白衣套在兵服外面,做两手准备。
刚换好衣服回到大石头旁,便迎面撞到了两个官兵,一胖一瘦。
双方六目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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