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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再谈合约(求收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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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吗?他还有必要跑来韩国这边学习吗?

    这顿午餐结束之后,李瑜就回家了,他还得制作少女时代下一次专辑的歌曲。而俞永镇这边回到公司后就把李瑜的建议给公司这边的策划说了一遍。

    策划说着:“李瑜想着从演员这边去出发到是不错的提案,但,就怕他李瑜成为下一个李沇熹。”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李沇熹一开始可是少女时代里面的成员呀,但因为她的外貌条件非常的不错,她去试镜得到了导演的认可,逐渐她就开始朝着演员的路走了下去。

    俞永镇提议到:“要不先试试看吧?实在不行,就和他签一份公司专属创作人合约。”

    “专属创作人的签约金,按照什么标准给呢?”

    公司专属创作人,等于说李瑜的音乐创作只能在‘S.M’的公司里面发表,这等于是买断了李瑜今后所有创作的演唱权了。

    一般情况下,公司想要套牢这样的顶级创作人都是给予公司股份的。这样就能达到一荣俱荣的效果嘛,就像俞永镇就是持有股份的。

    俞永镇知道公司不可能给李瑜股份,和他签约专属创作人的协议,他只能叹息的说着:“哎..李瑜是真的在创作上很有才华。要不,我们干脆就不管了,看他能在歌谣界掀起什么风浪?我们就负责去和别家公司要提成?”

    策划部的人想了想说着:“这也是个办法,不过得等着这里海选忙完了,再商量吧。”

    关于李瑜还是得开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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