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大臣查韦斯,陆军大臣塞西佩,海军大臣胡塞佩,内政大臣弗洛雷斯,查韦斯和弗洛雷斯是皇帝亲自提拔的本地贵族。
三月十一日,皇帝宣布改革行政区划,巴尔干设立四个行省,行省首脑称省督,只有行政权,无军事权,每省派一名皇帝特使称抚民官,直属皇帝,地位仅次于省督,只有监察权,无司法权。保加利亚省督穆肯·安东尼,莫里亚省督拉德万·华伦丁,色雷斯省督萨达尔·布斯,阿尔巴尼亚省督赫拉尔多·盖勒。
三月十二日,改革帝国司法体制,中央设立大法官五名,掌管全国最高司法权,每省设法官三名。
自此,行政、司法、监察、军队全部分离,皇帝是名义上的全国最高军事长官、行政长官,掌控帝国的一切行动。
三月十四日,皇帝召集全国的法官、大法官、宗教人士、地方代表于君士坦丁堡,重编《查士丁尼法典》。
三月二十六日,在一片赞扬声中,《罗马民族法》率先出炉,该法典规定:
1、无论什么民族,拥有罗马国籍者,在罗马应享有同等地位。
2、自今日起,出生在罗马帝国境内的公民自动享有罗马国籍。
3、拥有外国国籍者视为自动放弃罗马国籍。
...
三月二十八日,《公民法》紧随其后,该法典规定:
1、现今罗马境内的所有人享有自由民的地位。
2、公民有承担赋税、服兵役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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