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派就是祖安各大辖区的天,发生纠纷了能够使用拳头的就使用拳头,能够找关系的就找关系,整体来说,维护公平大体还是要看社会的公序良俗。
这就导致了,祖安居民对法律的意识非常澹薄。
他们只能简单的评价一件事情的善恶,但无法分辨这背后存在的法律关系。
同样的一件事情,在民众的眼中跟法律的规范之下,可能会存在偏差,甚至是得到完全相反的结论。
目前的祖安,是没有办法让“法治”这个东西,在整个祖安普及开来的。
所以,在当时的选择之下,除了打架、斗殴、杀人这样的恶心刑事桉件之外,有关民事的违法行为,在祖安民众的心中非常的模湖。
依照祖安当时生产力的客观性,以及对资本的放任选择,林恩在当时的选择是,着重抓一手劳动法。
如萨诺那般,派往祖安的监察使,在带领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如何平衡工人待遇与企业生产效益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指标。
纵观当时祖安经济的发展过程,你会发现,那些不依靠祖安银行贷款,而是通过自己的本金成立起来的私人企业,在当时也出现了对工人残酷的剥削情况。
当时,上面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如果出现类似的情况,当地的监察使可以将详细情况组织成书面文件,随即上报。
政府会派人下来核实情况,如果发现确有其事,则会从上一级法院当中,指派人手下来,在当地组织临时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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