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读读,原来是孟匀叔叔辗转邮寄来的,说自己车祸重伤,托同事写信给侄女,希望她能读懂,并且转告他的父母家人。
校长挥挥手,望望窗外球场打篮球的一帮子男生,只认识一个,叫住他:“武三桥,你们班孟匀的信,你带去!”
跟着一个平头矮个子男生跑来接过信。
全校师生没人不认识武三桥的,那源于高一进校第一次期中考试,英语他交了白卷,深蓝的钢笔印迹在卷子上打了一个大叉,卷头一排歪歪斜斜的大字:“不怕天,不怕地,老子中国人,就不学外语!”
他因此提高了知名度,许多人背后对他指指点点,他不以为耻,反而成了盖世之杰,整天趾高气扬。
尽管是校长吩咐,他耽误了打球,也一肚子不痛快,接过一封天书,举着信跑进教室大喊大叫:“是哪个龟儿子的外文?”
孟匀是英语课代表,理所当然被推举去看信,仰头看武三桥高举着拆开的信,陡然变了脸色,当时全身发抖,脸色苍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这这……是,是……是我……是我叔叔来,来的……”
“你还有叔叔在外国?你他妈就是特务!”
武三桥说完,把信像扔垃圾一样甩给她,从此只喊她外文,虽不成为一个名字,他照旧不交作业不背书,连英语课也不上了。
孟匀是班上外语最好的学生,也是胆子最小的学生,还是童真真学习的竞争对手。莫非,父亲的底细也在班上暴露了?怕什么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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