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丁峰去唱歌,也要对标小天王的(2/5)
是为什么宋珂要积极求变的原因。
躺在客房的床上,舒舒服服享受丁峰金牌按摩的许菡和陈曦,给他普及了基本音乐公司知识。
“啊啊啊啊,神清气爽!”享受完服务的俩姐姐还调笑他。“丁小丁,你在哪学的推拿,好厉害。”
“外门里面,治疗跌打损伤,不是基本操作吗?大惊小怪。”丁峰理所当然
唱歌不赚钱,或者说,大陆音乐人不赚钱,赚钱的不过水木,羽泉,陈明,叶赫那拉英几个人。
目前唱片公司的合约大多是五年到十年,专辑,商演,以及各种其他收入,还要被公司盘剥,个人能拿到的只有5%最多也就是15%。
但是咱许姐是谁啊,那可是比王菁华常季红都要高半个段位的小阿悄。
硬生生的带着陈曦杀到了麦田总部。
一番唇枪舌战,终于达成意愿。
丁峰作为原创歌手出道,不占用麦田的曲库,自行创作,麦田负责审核,审核合格后,联合出品。
一般情况下,新人歌手和公司合作,要多个心眼。
那种你拿着小样去,人家看不上你,然后转手把你歌扒了给自己歌手唱的比比皆是。
越是大公司越不要脸,而且越喜欢钱,你还没辙,因为人家有权有势。
大多时候,就是一锤子买卖,公司把专辑买下来,给一笔买断费,后面人家是宣传也好,是给别人唱也好,那就是人家的事情了。
而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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