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的糕点可好吃了,奴婢也跟着爹爹学了不少手艺,您要是选我在身边的话,保证每天迟到点心都不带重样的。”
“这点心也就茶余饭后吃两块,又不能当饭吃,大小姐不如选我,我小的时候跟着爹爹走南闯北,各个地方的饭菜都会一点,而且绝对好吃!”又有人站出来道
赵清和抽了抽嘴角,这些人难不成把自己看成一个吃货吗?
旁边的桃蕊捂着组笑了笑,直接把这两个人给赶走了。
后面的人就显得规矩一点儿,大概是知道赵清和对吃的不感兴趣,所以都选择说别的特长,其中有一个最为特别。
一个身材小巧玲珑的,一双狐狸眼,齐刘海,声音像是百灵鸟一样,直接捏着兰花指出来了,唱了几句《看钱奴》,赵清和虽然不懂得戏曲,可也觉得她唱的不错,于是点点头,让她留下来了。
“你叫什么名字?”赵清和问道。
对面的人立刻跪了下来,“奴婢叫百灵,是小的时候一村子里识字的大爷取的,是我刚出生那一会儿的笑声像百灵鸟一样。”
“那位大爷还真没有起错名字。”桃蕊在旁边道,“以后你就在小姐身边伺候了,要打起精神知道吗?”
百灵显然是很开心,到了谢,站到了赵清和的后面。
剩下的人终究没有再让赵清和满意的了,于是摆了摆手,赵清和让她们都退下了。
至于选择百灵,其实也并不是因为她会唱戏,而是赵清和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个豆蔻年华小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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