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长了之后,很多常来酒吧的客人买酒专挑倩。倩也已经适应了那身起初让自己不舒服的衣服,她也慢慢习惯了被一堆臭烘烘的男人团团围住当成物品推来推去。她学会了喝酒。在这里,很多事情对她来说都是第一次。有时客人会把她灌得酩酊大醉,有时会拉着她强行去舞池跳舞,她不会,就像个木偶一样被拉来扯去。很多事情,容不得她想与不想,那些人不需要有思想的女人,他们需要的是傀儡,是情感的奴隶,或者说仅仅是一个花瓶式的玩物。当习惯成了自然,一切也都成了理所当然。倩认命了,她就是一个地道的农村女孩,无过人的姿色,无学识,无背景,只有等着钱看病的父母,只要不出卖肉体,没有她不可以的事。她已经豁出去了。
当人放下一切的时候,就没有什么事情会让她畏惧。常常会有不怀好意的客人将钱塞进她暴露的衣服里,趁机摸一把她白嫩的胸部。还有人给她灌酒,她喝的越多客人付的钱就越多,为了多挣钱,她拼命地喝,常常是喝完了跑到卫生间去吐,吐完又出来继续喝。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倩已经完全适应了酒吧的生活。每次在拿到钱的那一瞬间她是快乐了,可是她的快乐转瞬即逝。在痛苦中挣扎,又沉溺于痛苦的矛盾中不可自拔。这一切对一个少女来说是残忍的,是无情的,又是无可奈何的。。
倩没有朋友,没有自己的生活,她不需要朋友,曾经她想得到朋友,却葬送了前程。现在她不是一个独立的人,她不是为自己而活,她需要支撑的是一个风雨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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