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了看公羽舞,又看了看公孙剑,微微皱着眉头沉思了一下。
“最低三十两纹银,四条狗崽全部归你。”
公孙剑呵呵一笑,
如此好的地理位置可县城治下的人民却十分贫穷,实在是让一开始来到这里的公孙剑有些想不通。不过渐渐的公孙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权贵世家和当地地主阶级的力量。
虽然生长在红旗下,但是公孙剑还远没有想到去解救这些受压迫的人。自己失忆而来,看似有个不错的家世,其实也还是个无根的浮萍。至少先要保证自己能够安全的活下去。再者说了,红色革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那么多的革命先烈死在了为理想而奋斗的道路上,可见斗争的残酷性。自己也不认为就有那些前辈们无畏的勇气和能力。马列思想也是需要土壤的,不是随便散播后就一定能够生根发芽。前世祖国的革命成功有其必然的因素也有其偶然的历史原因。更加重要的是有那么一群伟大的不畏生死的民族英烈。
“那不一样的,这不是一般的狗,是獒犬,北地最凶猛的犬。成年后一只可敌四五头草原野狼。”
公孙剑内心暗道,看来这汉子是识货的。自己眼前的四只小狗崽分明就和前世的藏獒有很多相似之处。虽然一开始公孙剑也不确定,但是通过男子的话证明了公孙剑的猜测。
再仔细打量公羽舞和涛哥儿手中以及竹筐里的四条小狗,公孙剑不由的微微皱起眉头。
没道理啊!完全违背了遗传基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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