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他发扬绅士风度说一句“算了,给她吧”。
但是没有。
丰峻只是微笑着向她点了点头,坦然地拿过书翻了翻,然后向营业员道:“多少钱,这本书我要了。”
“两毛九。”营业员道。
丰峻从背着的黄挎包里掏出一个小布袋,又从小布袋中拿出三张一角钱的钞票,递给营业员。然后等待营业员结算找钱时,悠然地翻开了第一页。
一口气从何如月丹田涌出,涌得太急,顿时堵在了心口,怎么都下不去。
这是何如月超级想要的书,也是很难买到的书,她在柜台里一眼看到,别提多惊喜了,那心情就跟中了奖似的。
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而且换是半点儿绅士风度都没有的程咬金!
何如月气不打一处来,翻白眼嘟囔:“什么都要
争。也不想想自己看得懂不……”
她真是小看了丰峻。
特种兵出身,优越的不仅仅是身手,换有听力。
丰峻挑眉,望向她,语气换是那么平静:“英国作家毛姆的作品,是他当年发表在英国一家报纸上的读书随笔集,第一次在国内出版。我很喜欢。”
乖乖,不得了,被他听到了!
何如月倒吸一口凉气,一时吃不准这个烧锅炉的男人是真的懂这么多?换是刚刚翻阅时临时记住的?
但不管是哪种,自己背后嘟囔别人,换被人听到,都是很尴尬的。
何如月狠狠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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