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恐怕是很难遇到了。”
律珊问出早就疑惑的事:“我一直纳闷,当年郁默拒绝你之后,我和蓉蓉劝你放弃,你就是不听,一门心思去追他,后来怎么突然就想通不去找他了。”
她记得吕芝有天回宿舍一句话不讲,钻进被子里哭了一晚,第二天红着眼睛向她们宣布,不会再去见郁默。
“他做的一件事让我感到自己根本配不上他,所以就放弃啦。”吕芝晃动酒杯,缓缓诉说起往事。
大学时期,郁默为人低调,从不仗着自己的身份地位对谁不尊重,同学们都喜欢与他相处。
自从外校的吕芝暗恋上郁默,便经常偷偷跟踪他,渐渐对梦中情人的行程也就了如指掌。
郁默空闲时常爱去校外的咖啡厅看书,傍晚回学校前会去拿些罐头喂附近的流浪猫。
律珊不禁打断她:“喂流浪猫你就觉得配不上他?”
“不是,是有一次,我暗暗在家饭馆外,等着郁默吃完饭。忽然一个浑身污渍,散发着异味的小乞丐向人们讨钱,我很厌恶的避开他,这时郁默正巧出来。”
“然后呢?”
吕芝眼神亮晶晶的,咧着嘴巴一笑:“他扬手摸了摸小乞丐的头,轻声问他为什么不上学,要在这里乞讨。
还注意到小乞丐膝盖上有伤,帮着他处理伤口。后来我听说,郁默协助警方解救下很多被guai儿童。伟大吧?”
“是挺伟大,可是说配不上有点儿夸张。”律珊连连摇头,“我看你是太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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