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的可以培养成教官。
有些他们的薪火相传,方正的天雄军,会越来越强大。
此时清军大部仍旧在发起冲锋,他们已经失去理智,变身成为杀戮机器。
就算现在站在他们前面的是自己的老爹、老妈,估计也会毫不犹豫的挥刀砍下去。
在清军这边,足足有五百个马甲兵,他们的身上都穿着重甲,特别是几个牛录章京,身上的铠甲起码有两三层。
这种防御,堪比后世的防弹衣。
即使被铅弹击中,也只是射穿铁甲,擦伤皮肉,身形被打的一顿,但是在休整过后,继续发起冲锋。
更让方正心惊的是,清军当中还有一个重盾小队。
他们穿着厚重的盔甲,手持重盾,脑袋上戴着避雷针一样的头盔。
他们的速度很慢,但是却走的很稳。
火铳兵的铅弹,根本无法射穿那些包裹着牛皮、铁皮的厚重木盾。
而在木盾的后边,则是一队队清兵。
“玛德,这个时代居然还有防爆盾牌!这尼玛如果没有手榴弹,还怎么打?”
方正对于这种情况也很无奈。
他自然有解决办法,那就是用大炮轰他娘的。
可是最轻的火炮也有百八十斤,根本不适合他们这种长途奔袭的部队。
在现有的条件下,速度、火力,只能二选一。
这次战斗,也将方正从来没有上过战场,跟清军交手的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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