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不衰。但在兵看来,猫对老鼠似虎,对猎人就是只病猫。
“拜码头的礼物,够狠,我喜欢。”长毛森把猫递给黄牙,手插进口袋:“可我从你的身上闻不到半点血腥,你不像是个,是个,警察常用的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哦对,坏人。”
“聪明人是不会让血沾到自己身上的。我是个茹毛饮血的野人,吸血的野人最不像坏人。”阿飞提醒过兵,别用正常思维对待长毛森。
“野人还是杀手?”
“金三角待过,在林子里是野人,出来是杀手。谁出的价钱高,替谁办事。”嘴上这么说,只是兵这般吹牛,良心不痛吗?
“既然在金三角做过杀手,那就不知道见没见过这个?”
长毛森呵呵一笑,掏出手枪,兵复员前经常摸枪,看得出长毛森拿的是真家伙。看来,肥熊所说不假,这个犯罪团伙持有不少走私枪支。难怪在对手和警察双重打压下仍能像野草一般,烧不尽,吹又生。
黑洞洞的枪口指向兵,吓得阿飞一声尖叫,刚想为兵求情,长毛森已扣下扳机。枪没响,因为枪里根本没子弹。
“果然是个茹毛饮血的野人,枪顶着脑袋眼都不眨,很好!”满意的点点头,长毛森把枪口指向阿飞。而这次,弹夹里压进了一颗真子弹:“我的女人,看得出来她很在乎你,怎么样,想要吗?”
周围顿时陷入死一般的寂静,鬼知道长毛森是何用意?连黄牙都被吓得不轻,兵的手心冒出冷汗。要还是不要,一旦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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