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有人说,爱是徐志摩的灵性,是徐志摩写作的动机。他的爱情诗歌注重真挚,热烈,浪漫,能给读者飘飘欲仙的感觉。
兵踏遍大江南北,做出自然之心。萧雨很感动,这注定是一场难忘的毕业典礼。讲完最后一段故事,把自然之心送给萧雨,兵成功找回第二次丢失的心。
兵与萧雨再次把手牵,漫步校园,桂花亭,还有熟悉的桂花林。萧雨问兵记不记得自己是个银样蜡枪头,兵油嘴滑舌,不记得,只记得那滴雨倾国倾城的貌。
对不起,兵抱紧萧雨,当初让你忘了我,让你哭泣。我给你念一首徐志摩的诗,希望你能原谅我,原谅我的曾经,原谅我又一次丢了心。
我的世界太过安静,静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心房的血液慢慢流回心室,如此这般的轮回。聪明的人,喜欢猜心,也许猜对了别人的心,却也失去了自己的;傻气的人,喜欢给心,也许会被人骗,却未必能得到别人的。你以为我刀枪不入,我以为你百毒不侵。
萧雨抚摸着兵的脸,傻瓜,我从没以为你刀枪不入,是你不懂我的心,你的好,你的坏,你的快乐,你的伤心,从没离开我的记忆。萧雨也给兵念了一首徐志摩的诗,希望找回心的兵能彻底明白女孩的心。
你说你不好的时候,我疼,疼的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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