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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精锐(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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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平民,如有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小民财物,以为己利,夺他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此十七禁,五十四斩,为梁山之军规。若有犯者,莫问其职司,勿论其身份,尽以梁山军法论处……”
    话未落,众喽啰轰的一声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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