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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56式半自动步枪(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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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说打猎有打猎的规矩。

    其中有一条就是山财不可独享。

    哪怕是打到猎物拖着往家走的时候,路上和人走了个对头碰,不管对面这位你认识不认识,只要对方开了尊口,你就得割一块肉下来,递给人家。

    如果是在山里下的套子,套着了狍子,你打旁边经过,把那狍子给杀了,拿走他一条狍子腿或是两条狍子腿,都没有关系。

    可要是野猪套子,因为野猪难杀,如果路过的人把野猪给杀了,就可以带走一半野猪。

    要是这人不讲究,砍下两只野猪腿给下套子挂在旁边树上,然后把剩下的野猪都拖走,那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有两点不能。

    第一,你不能把人家套子拿走,那是人家吃饭的家伙。特别是野猪套子,都是用手指粗细的钢丝绳,这在现在可是值不少钱呢。

    二就是,不管是什么猎物,你多少都得给人留下一点,绝不能都给拿走了。

    这就是规矩。

    赵春自小也没少听大人讲打猎的故事,知道这里面的规矩,生怕赵军在野猪肉上犯了错。

    毕竟,不管是老赵家,还是老周家,都是这十里八村有脸面的人家,要是家里孩子因为一口肉坏了千百年传下来的规矩,非让人家戳脊梁骨不可。

    “大姐,你放心,我都懂。”赵军说着,就从炕上起了身。

    这时,他的视线已经落在了房间门的后边。

    在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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