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那是假话,作为一个享受过现代美好生活的人,杨华比起宋人更珍惜生命。可他也知道,在这种血与火的战场,多一丝杂念就多一分死的可能。无视危险,危险才不会找上你。
接着火把和腰刀的反光,杨华看见从身边掠过的女真人都没有批甲,只穿了一件厚实的棉袄,只是一支轻骑兵而已。说起来自己的运气还真是好,若遇到金人的重骑兵,自己的腰刀砍在人家身上估计也没什么效果。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战场上同女真人交手,同辽国人不同,这些人都张着一张饼子大脸,眉毛分得很开,有着典型的通古斯人特点。他们手中的武器也很杂,有狼牙棒有弯刀,也有短矛。
很快,杨华找到了自己的目标,在一群火把中,他看到一个身穿黄金索子软甲的大汉,在火光中,这件铠甲犹如舞厅里的射灯一样醒目异常。在一群无甲骑中,这样的人简直就是黑夜里的明灯。看得出来,此人地位极高,若能在第一时间里将他斩杀,这一仗也就结束了。
不容多想,杨华将手中的腰刀拖在身后,口中大喝一声“驾!”,双脚一夹,战马怒啸一声,一头向那个金甲人撞去。
“杀!”身边几个女真骑士大声喧哗,同时向杨华伸出武器。可惜他们的马都还没跑起来,如何跟得上敌人的速度。杨华也不管敌人,将头一低,紧紧贴在马颈之后,从刀枪的缝隙中钻了进去,敌人的兵器都落了空,但背心还是一疼。一把狼压棒上的钩牙还是划开了他铠甲上的铁叶子,“哗啦!”一声,轻微的刺疼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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