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此事虽说是皇家私事,却也事关皇家格体,当拿出来公议。”
刘冕心里的一块巨大石头落地了:这事,成了。
说是公议,不过又是一场作秀,为了体现皇家之人父慈子孝罢了。武则天如若不准,当即就会怒斥拒绝,还会要砍了刘冕的人头以正典刑——居然敢如此僭越,代皇子守陵!
既然说了一会儿公议,稍稍识相一点的人,就没理由拒绝反对。
谁敢反对一个皇子为父尽孝?那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那么,我刘冕就可以死活再赖在长安,不会有人用什么借口把我撵回巴州了!
刘冕心中笑得有些得意,有些刘仁轨式的猥琐,更有一些残忍的负罪感:要不然,我干嘛盼着皇帝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