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宝察觉到她的异样,不禁扭头看去。果然有一个鬼鬼祟祟的,穿着蓝色棉大衣的男人,在附近闲逛着。
小偷都很精明,但也有他们的职业特征。
简单来说,就是越是人多处,就越容易发现他们的视线与常人的不同。
买东西的人,多是盯看着商品;小偷的视线,却不离开购物者的衣兜。
轻轻地推开冉秋水的手,郑晓宝镇定地向那个男人走去。
那人正在巡看,也察觉到了异样:一个十几岁的高个子少年,正向他快速靠近。
略微惊诧之后,这人先装作购物者的神态,不再东张西望了。
“你拿的就交出来,我小妹的钱上,都有钢笔写下的痕迹。”郑晓宝拉住这人说。
做贼心虚。小偷哪里知道这是套问还是实情。
“你别冤枉好人啊!”小偷神色慌张地说。
真要是普通购物者,遇到被人诬陷,肯定会恼怒起来。
小偷苍白无力地辩解,只能反证他内心的虚弱。
“嗯,那就去派出所。”郑晓宝拉着他的大衣袖子不放。
小偷毕竟是小偷,怎么敢去派出所呢?到了那里,用不了多一会儿,他就只能老实认罪了。
不用多说什么了。小偷反手一挥,虚晃一拳之后,就甩掉了棉大衣。
紧着着,这个小偷就撒丫子向北面的空旷之处飞奔而去。
把手里的棉大衣扔给阎解娣,郑晓宝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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