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等有关军国大事的诏制,称为内制;中书舍人所起草的则是一般臣僚的任免以及例行的文告,称为外制。学士院有两名由宦官充任的学士院使(或称翰林院使),在皇帝与翰林学士间起传达联系的作用 ,在政治上 有很大影响 。后晋天福五年(940)曾宣布废除翰林学士,将草拟诏制之权归还中书舍人,但不久又恢复。
宋沿唐制设学士院,也称翰林学士院,有时亦称翰林院。翰林学士实际上充当皇帝顾问,很多宰相都从翰林学士中选拔。北宋前期的翰林学士,亦无秩品。元丰改制后,翰林学士承旨和翰林学士成为正式官员,正三品,并且不任其他官职,专司草拟内制之职,例带知制诰衔。由于唐代学士院自翰林院分出,故宋代有时亦称学士院为翰林院。宋代另有专掌艺学供奉之事的翰林院,但与学士院的翰林院无关。
西夏国曾设有翰林学士院,官员有学士等;辽朝南面官中有翰林院,掌汉文文书及刑狱诸事,长官为翰林学士及翰林学士承旨等;金天德三年(1151),置翰林学士院,设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等,掌草诏等事;元朝设翰林兼国史院及蒙古翰林院,官员与金代同,分掌制诰文字、纂修国史及译写文字。
明代是翰林院长足发展的黄金时期。将前代之翰林学士院正式定名为翰林院,而与杂流诸如方术伎艺等供奉之事脱离干系。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考议制度,详正文书,备皇帝顾问,主官为翰林学士,下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修撰、编修、检讨等官,另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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