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了它们。
但当他打开第二页……
卢修斯的目光望向第二页,那上面的文字要比第一页多:
亲爱的马尔福:
我是你的老朋友,我们有着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秘密:
关于一本日记,关于一个密室。
我想,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那么,记住下面的时间地点,并且准时到达。
7月23日,上午十点。
伦敦切尔西区,肯辛顿大街和德里街的交叉路口,电话亭。
电话铃声响三次后接听。
你的朋友。
信件到此结束,这显然是一个神秘的朋友,但卢修斯知道他是谁,并且为此茶饭不思。
到底是什么人,能通过一封信件,让家底殷实,人脉丰厚的马尔福家主为之惆怅?
答案只有一个,他的主人。
主人,这是一个使人卑微的名词,可他们就是这么叫的,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骄傲于此。
事情已经过去十年,整整十年,卢修斯无数次的反思:
我当时疯了么?我被欲望吞噬了么?我被魔法控制了么?
答案都是否定的,十年过去了,他依然记得那个人,强大而威严,甚至会让人因此忘记他帅气的脸庞。
如果重来,他知道,自己依旧会义无反顾的投奔在那个人的麾下,只因他的强大,他的魅力,还有他为纯血带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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