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详细说说这位少爷的情况。”布鲁斯的破木屋离小镇有半里的路程,在赶往小镇的路上,李云向身边的卢尼询问道。
对于那位前来挑战的贵族少爷,李云虽然知道,但平时很少听人提起,要想百战百胜,至少要了解对方是什么脾气。
“那位博朗少爷很少离开城堡,要不是上次男爵家的那位管家栽到你的手里,呵呵!相信这位博朗少爷也不会慕名而来,放心吧!要骗一个十四岁的小少爷,对你来说轻松得很。”卢尼奸诈地笑了笑。
卢尼好像忘了,走在他身边的李云,表面上可还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仿佛现在他压根就没有把李云当成一个小孩看待,而是当成一个合作的伙伴。
现在,整个小镇的居民,再也不叫李云小骗子了,甚至除了卢尼外,小镇的居民还要在李云名字后面加上‘少爷’两个字,当然了,在私底下小镇居民们也亲切的称呼李云为‘大骗子’‘大恶魔’‘吸血鬼’等等。
李云手中的三只小碗和一颗红豆,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牢牢吸住了小镇所有男人的眼球。
三只小碗,三次机会,李云当然不会通杀所有人的机会,每一次下注,红豆总是要出现在其中一只碗里,
赢两家,赔一家,李云总是这样,让人看见希望。
就算是最坏的情况,大不了不赢不赔,甚至有时候,李云会故意赔很多,其中的道理,李云和奸商卢尼都懂。
赌,这种东西一旦上瘾,是很难戒掉的,特别是眼睁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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