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菜。”谢信将准备好的十两白银递了过去。
“客官,若是吃饭十两搓搓有余。可吃饭外加上好的客房,在这个季节……”店小二没有说完,但意思谢信明白。
“这个够了吧?”谢信将白银收了回来,转手递过去三两黄金。
这段时间通过和公孙胜等人的闲聊,谢信已经大概了解这个时代金银的购买能力。
同时,他也发现所谓的一金元,实际上就是十两黄金。
这个年代用得最多的,依然是铜钱,不过一些大宗买卖,商人们也会习惯兑换金银来支付。
三两黄金,足够一个佃户安安稳稳过上一年了。
“太多了,太多了!客官,其实只需要十五两白银即可!”小二此刻可不敢狗眼看人低了,三两黄金可抵得上三十两白银了。
“且押在你们店里,若是另外要什么酒菜,你们也好在里面扣除。但详细的账目记得登记好就是了。”谢信此刻,也是很享受这种装大爷的感觉。
“好嘞,小的立刻就去办!”小二一听,立刻笑嘻嘻地拿着金子前去柜台找掌柜的登记去了。
当然,临走之前却也没有忘记吩咐另外一个小二,将谢信的马匹前去后面的马圈寄放。
谢信趁着小二登记的空档,稍微走动了一下,顺便看了看店里的客人。
最近几天是平舆城的圩集,所以会有很多客商前来投宿。仅谢信所见,在大堂之中吃饭的,就几乎都是客商,只有少部分像是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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