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他跑得飞快,从小便被人称为小飞侠,而这也让他在这一行如鱼得水!
做贼嘛,最重要的就是跑得快,身手敏捷的才有做大做强的机会,膀大腰圆,拿刀架人脖子上的,那些是强盗——小高由衷的鄙夷做强盗的,做强盗太粗鄙了,不符合他小飞侠的气质!
小高觉得,做一行,那就得爱一行,做贼就做贼,绝不能像那些强盗一样强抢。
但今天,小高可能要破戒了。。。
此时此刻,小高正不紧不慢的跟在一个小孩子的身后。
这是个男孩儿,长得很可爱,像个瓷娃娃一样,模样也很精致,明眸皓齿,小高在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甚至都不太肯定他的性别——在小高的认知之中,这个年龄段的小男孩应该一身的泥土,鼻子上还淌着鼻涕才对,哪像眼前这个小孩儿一样,浑身上下收拾的干净,不仅没有半点傻气,还让人不自觉的心生怜爱?
当然,这些对于小高而言都不重要,他此时正紧紧的盯着男孩儿手中的牛皮荷包!
刚刚他亲眼看见,男孩儿将三枚银魂币放入了那荷包之中!
那可是三枚银魂币啊!
足够小高好吃好喝两三个月了!
而且看那荷包鼓鼓囊囊的样子,里面还不知道有多少魂币呢!
有钱能使鬼推磨,在巨大的利益引诱之下,小高突然觉得,偶尔扮演一下强盗的身份也未尝不可!
反正对象只是一个看起来不过四五岁的孩子,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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