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毛皮让人觉得可爱。
棕熊一直走到营地边,被几个相邻不远的火堆阻挡。
它犹豫着不敢靠近火堆,又不舍得离开。它有些生气,对着营地低吼。
罗杰觉得换成自己也会生气,血腥味就是请帖,如果有人发了请帖却又不让客人进门,客人当然会生气。
护林员早已搭箭瞄准,但是男爵阻止了他。
“让我来,”他抽出了剑,又从马上取下盾牌,“好久没活动活动了,这个对手值得一战。”
罗杰觉得男爵又白痴又中二,但这不妨碍他兴致勃勃地观战。
男爵走出了火堆的掩护,直面棕熊。
熊有了抱怨的对象,它猛地立起,高达2米的个头很有威慑力。
罗杰觉得虽然比安条克的堂兄差点,但也很厉害了。
然而男爵并不慌张,他举起盾,剑藏于后,缓步靠近。
熊张开双臂,吼叫着,气势十足,但在罗杰的眼里,它露出了整个柔软的肚子,这是一个破绽,罗杰觉得只要一个突刺,就可以把熊扎穿。
但是男爵偏偏不紧不慢,缓缓绕到熊的右面。
于是那熊猛地收缩,双掌拍在身前地上,把不存在的突刺者拍成肉泥。
然后它转着身子,试图直面男爵。
但是男爵一直在绕,虽然不快却不停。
熊耐不住性子,它扑了上去。
男爵只是快了两步,就闪过了,手中剑一挥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