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见得少,二人之间起码容易和睦。她平和一生,又信神奉天,对那火烧般的东西,实在是提不起一点儿兴趣。人各有所求,她求的就是平稳安然,一满流盈。
所以,从前以为差点儿滋味的盛明华,如今越发献光。与一个爱自己又各面俱备的人好好在一块儿,商量着和睦地度过余生,又有什么不好呢?生如流水,也该似流水再赴。淡与平才是人生本味,这便是她所坚信的。
可如今真让她站在自己房中,冲着这一排挂起来的衣服躁耐不安的就在,她生来不合适的颜色实在太少。她最不合的只有明黄色,所以她从不穿此色。她也集了消息,知道这单稷绝非粗俗之辈,若他要选妃,就必看不上这些胭脂俗粉、大张大扬,她若不想留个好印象,尽往这块儿去打扮便是。可事情偏偏难在,盛明华也与他们是一同回来的。二人经久未见,如今好容易有机会得遇,自是要抓住了,好好诉衷肠才是。若被他看见自己这庸粉一身的面容,不见如何猜想,不定以为自己无意,才不会为他梳妆。
华琤嫟站在那,轻轻软软的身姿慢摇几步,又恍然回来,错了,错了。正因对他有心,才更该往俗粉作扮。今日是选妃宴,谁都清楚,她若漂亮得一如往常或略逊几分,都显得不重。越是要看得重,才越能对自己狠。况且,她不合适明黄色,却不代表明黄色本身不抓眼,穿了这身去,也让别人拿不住口实,说她华琤嫟有意给难堪。盘完了这些,决心也就下好了。
华琤嫟盯着眼前那晃人眼的明黄色,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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