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帝国与美国外交“蜜月期”的具体表现。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巴拿马是帝国的海外领地,巴拿马运河也归帝国管理。当时,帝国与美国等几个主要国家签有国际条约,在非敌对状况下,任何国家的民用与军用舰船交纳了通行费用之后,都可以自由通过巴拿马运河。
美国参战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下巴拿马运河。
战后,在美国的策划下,巴拿马宣布独立。只是,当时帝国仍然控制着运河以东地区,美国则控制着运河以西地区。
《巴黎和约》签署之后,大明帝国与美国达成单方面协议,巴拿马运河由双方共同管理,收取的通航费除了用于运河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之外,全部交由巴拿马当局。另外,如果没有得到三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改动巴拿马运河的重要设施。即,不能擅自改变巴拿马运河的通航能力。
当年,这项协议的影响还不大,美国也因此获得了巴拿马运河一半的控制权。
只是,到了现在,这项协议成为了美国海军头上的紧箍咒。
很简单:巴拿马运河的船闸只能容纳宽度不超过三十三米的舰船!也就是说,美国海军主力舰的宽度不能超过三十三米,不然的话,就只能绕道合恩角进入太平洋,这将使战舰的航行距离增加数千海里,使航渡时间延长二十天!即便不考虑和平时期的经济效应,在战时,二十天足以让一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海战分出胜负了。
更重要的是,巴拿马运河的通航能力直接限制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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