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心爱我,觉得我不该嫁给他。我觉得很正常,再婚比不得初婚,况且我又不是为了房子和钞票而嫁人。
但在处理我的房产问题上,他的行为深深刺痛了我的心。
因为我的房子地段较好,房价上升,我置换到了较远但面积比之前大了近二倍的电梯房,女儿给了我十万元装修,看到装修后的新房,大家都赞不绝口,虽然不是很大,但温馨雅致。
开始女儿反对我置换房屋,担心因为购房日期变了被误认为是婚后房。
我特意去律师处咨询,律师问清所有的来龙去脉,然后肯定地说,因为置换前后的房价平进平出,并不涉及我婚后的资金,依然是婚前财产。律师提示我将置换前后的资料包括银行往来清单妥善保管,并建议让先生写一张与婚后资金无关的书面证明,以便日后需要时用。
先生爽快地答应了,女儿也就没有坚持。房子装修完毕女儿住进去半年后,我去女儿处小住,说起了此事。第二天,我微信提示先生可以写证明给女儿了。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先生要求加上一条,如果妈妈走在叔叔前面,女儿的房子要让叔叔有使用权并负责照顾他后半辈子。我忽然感到心里堵得慌……
夜里,我辗转难眠。一些不愉快的事一幕幕犹如放电影。先生开车送我们母女去签约房屋买卖合同和去交易中心时,他时不时冒一句“我算什么,房产证又没我的名字……”
为了省力,我将屋内一切物品随房打包售出,只有一堆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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