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的说来,是和他一起长大的那些发小们才对。但狩猎与野炊时,给他最深印象的,还当属洪泽。
记得他和大哥等几人在野外捕猎后,经常随意找块适合扎营的凹地,就能幕天席地的大饱口福,通宵达旦的畅饮。
那一段,年少轻狂,恣意欢畅的时光,可比如今参加任何盛宴,都更让人难忘与怀念。
因此,他少见的也“入乡随俗”,跟着洪泽一起畅快淋漓的动起手来。只是吃相上虽文雅了些,但速度却一点儿都不慢。
刘管事看的目瞪口呆,一瞬下巴差点儿砸到地上,心中更是嫌弃的直跳脚。
这简直,简直是野蛮人!
他作为土生土长的京城人,活在锦绣膏粱扎堆的地界。即使出身只是一介布衣,可也知道分寸和礼仪!尤其是在贵人的面前,或其所在之地,那是绝对不能失礼的!
可,可看看,他眼前这俩货!
怪不得总听人说,从被北边儿回来的兵将,一个个都被染上那些蛮人的习气,简直粗鄙的令人不能直视了!
但即使刘管事再不满,心中牢骚再多,却也不敢此刻多说一句话。
且不说,面前这两人野蛮人般充满力量的身躯。以及那种曾在沙场真刀真枪,拼杀出活路的气势,又哪里是刘一全这种从没见过血的人,能顶得住的?
更不用说,两人还正被丹阳青眼相待着,他哪里敢去招惹啊。
因此,在面上,刘管事仍不得不努力维持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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