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懂事,是同学身边的好榜样,老师眼里的好学生,父母心里的好孩子。人说女大十八变,宁心除了从小到大的天生丽质没变之外,在她上了高中后,她的性格却是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别人越是夸她漂亮,她就越不修边幅,衣服随便穿穿,也不跟别的小姑娘一样打扮。她开始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整天就知道看,还开始琢磨写。好在从小学习的底子好,再加上几分天资,没被“不务正业”的耽误,倒是也顺利地考上了大学,而且还念了自己喜欢的文学专业。
而所有人不知道的是,让她坚定自己创作信念的人,就是让她现在厌恶至极的韦琛。也是他,让她第一次知道喜欢一个人有多快乐,到最后就会有多痛苦。
韦琛是在她高三那年来的转校生,看见韦琛的第一眼,宁心似乎就沦陷了。她清楚地记得那一天,一个热得让人头昏脑涨的夏天午后,当大家刚刚从午休的无力里回到教室坐下等待上课的时候,老师领着一个男孩走了进来。
那个男孩头发很长,刘海几乎把眼睛遮住,大热天在T恤外面还套了件马甲皮衣,皮衣面上看似毫无章法地点缀着一些金属铆钉。他还穿了一条黑色皮裤跟皮衣相衬,脚上的黑皮靴简直把一种黑色精神贯穿到底。所有人从头到脚不管怎么看他,都一致认同站在老师身边的那个男孩,那是相当地非主流,在QQ盛行的年代,他的这身打扮,简直酷毙了。
“同学们,这是新同学韦琛。他从外地转学来,对我们这里不熟悉,大家多帮助新同学,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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