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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a股上市,投资机构撤出,然后股东套现,仍然很完美。
最惨的是两样都没搞定,怎么办?
大家一块儿血赔。
脑子没坏掉的投资机构肯定不想血赔啊,那怎么办?
谨慎的吹牛哔,耐心的挑漂亮小母牛,找那种可以炒起来的独角兽来投。
若是企业的数据和前景都不漂亮,又想拉人一块儿吹,就要走点歪路子——
回购条款。
约定:某年某时,企业方要用事先谈好的价格,购回我投资的股权。
相当于一个保障『性』的兜底,用来安投资机构的心。
正常情况下,回购协议在投融资领域里,都是利益分享,但保底价低。
以上市做例子——
正常上市,投资机构可以按照市价撤出,拿着丰厚的收益走人。
没能上市,投资机构被回购股权,拿到当年投的那笔钱,基本上是年化4左右的利率,刚好抵过银行存款利率。
如果项目比较好,甚至有可能一分钱利息都不多给,原价回购。
都可以谈。
但是假如项目不够好,保底价格相应就要调高。
人家担着的风险更大了,很合理。
王思明的打算却是,给一个固定的保底价格,不管到时候有没有接盘侠,市值炒到多高,反正第一轮融资的托儿,只有12的固定收益。
如此特殊的条款,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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