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话,他们知道林毅肯定会来找他。可是他那时又有什么办法呢?尤其是在知道了那些证据之后,让他把自己好朋友的下半生送进监狱吗?理智告诉他,这是林毅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然而情感却将他引向了另一条路。但是林毅说他没有杀人,林毅骗过他吗?并没有。可是自己所有的所作所为,却都是相信林毅杀了人呢?
孟中仁收回了思绪,知道现在不是让自己在情感的漩涡中的打转的时候。当务之急,是要既要洗清林毅畏罪潜逃的嫌疑,也要洗清自己协助林毅畏罪潜逃的嫌疑。于是他定了定神,说道:“曹处长,我自然知道律师是不能玩火的。你们跟踪我,找到了林毅。但是林毅找我,是商量他要自首的事情。如果我没记错,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即使是林毅现在被通缉,你们在追捕他,那么根据同一最高院的解释,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就算退一万步来讲,最高院解释也说了,那些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所以林毅无论如何都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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