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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血族之躯是韦恩第一次接触到的、超越平常人的特殊能力,就这样放弃了怪可惜的。
血族之躯的上限不低!
想想电影里的刀锋,徒手打穿墙壁、打弯钢棍不成问题,实力不弱于复仇者联盟成员的平均水平。
大蒜、银器、紫外线过敏,这些致命的问题,大魔王系统都能解决,这相当于韦恩可以轻易成为另外一个刀锋。
但“嗜血渴望”这个能力让韦恩有些膈应,它的效果是,每天韦恩都要喝人血。
而且必须是生血!
新鲜的最佳,冷冻保鲜的也凑合。
一天不喝,力量开始下降;两天不喝,变得虚弱,并且口干舌燥;三天不喝,极度虚弱,对鲜血垂涎三尺;四天不喝,就会彻底陷入疯狂,变成失去理智、见人就咬的疯子。
思虑再三,韦恩准备放弃。
喝人血这事儿,他真接受不了。
他怕喝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如同染上洗衣粉一样,戒都戒不掉。到时候,就算花100负面情绪值放弃这个能力,恐怕也来不及了,彻底变成一个嗜人血、吃人肉的疯子。
但是,就在韦恩准备放弃的这一刻,地上趴着的芬娜突然诡异地笑了:“呱呱呱,五的同办锅来啦,里等屎吧。”
韦恩认真一看,发现芬娜满是鲜血的手上正握着一部手机。
卧槽,吃了没有经验的亏,让敌人成功搬救兵了!
韦恩心中一惊,猛地抬头,发现有四五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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