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人都侧目,没想到四个年轻人竟然买了这么多。
叶檀喝了一口可乐,侧过头,想看看丈夫第一次吃肯爷爷的反应。
出乎意料的是,原本最嫌弃洋快餐的陆安华反而是吃得最开心的。
只见他拿起炸鸡块,略带嫌弃的咬了一口。叶檀发现,他竟然加快了咀嚼的速度。
嫩滑的鸡肉、酥脆的炸鸡外壳,却带着一股咸香脆口的味道,口感十分奇妙。
吃了一口,就停不下来了,想继续吃下去。
陆安华脸上的神情不变,但是吃得速度却变快了。三下五除二干掉了一大块吮指鸡块,又拿起了一块继续从容不迫地吃。
好像刚才嫌弃这些快餐食品的人,不是他一样。
扑哧!
看着丈夫这副模样,叶檀就觉得有趣。
没想到一向严肃的陆安华竟然喜欢吃肯爷爷。再看看他身前的一堆鸡骨头和空了一袋的番茄酱。
谁还不是一个吃薯条爱蘸番茄酱的可爱宝宝?
陆安华咽下了鸡肉,看到媳妇竟然还没吃呢。顺手拿起一块炸鸡便塞到了媳妇嘴边。
而陆桂芳和王敬云这样尝尝、那样试试,最终在吃到炸鸡的时候,都沦陷了。
一整只鸡完全不够吃,后来陆桂芳又买了一只,四人一阵风残云卷,终于满足得喝着可乐,休息了。
陆桂芳彻底尝到了做生意的好处,这不,一边跟着嫂子学做饭,一边产生了在北城开吃食店的想法。、
“嫂子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