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歌撑着脑袋正坐在电脑面前望着邮件发呆。只在腰上缠着浴巾,露出一身健硕胸肌的恺撒带着腾腾的热气从浴室中走出来。
恺撒的左手从酒柜中拿起一瓶La Tache干红葡萄酒,右手则握着两支高脚杯的杯底。瓶中流淌的酒液殷红如血,高脚杯之间碰撞轻盈。
“如果昨天你答应我加入学生会的话,那今晚安铂馆中应当有一场盛大的庆祝晚会。”恺撒笑了笑旋开了软木酒塞。
许朝歌同样微笑着摇了摇头,心想自己已经在丽晶酒店餐厅里见过世面了,再大的晚会还不就是澳龙管够然后吃吃喝喝男女一起唱跳,我总不可能因为这点蝇头小利就把自己卖了吧。
“虽然并非出自罗曼尼?康帝酒庄,但拉塔希庄园在1946年可是为前者提供了一批植株。用这瓶正好到适饮年份的美酒作为你荣登S级宝座的庆贺也未尝不可。”恺撒并不知道许朝歌的腹诽如何,他躬身为许朝歌满斟美酒并碰杯欢庆,“敬你,尼德霍格的遗珠。”
“天神遗珠”是品酒师们对罗曼尼?康帝这种梦幻般美酒的最高评价,而产出了恺撒手中红酒德拉塔希庄园,一直有和罗曼尼?康帝互通植株的历史,所以同享一句赞誉也说不上谬误。正好许朝歌的血统评级算得上君临混血种世界的顶点,称一声“尼德霍格的遗珠”自无不可。
浅酌之后恺撒打量了一眼许朝歌的电脑屏幕,看到了诺玛的邮件于是饶有兴致地出声询问:“昂热校长共进下午茶的邀请……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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