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习惯,他只要走出家门,就必须背上大挎包。这既是他刻意装扮的文艺范儿,也是他所有身家的集合体,照相机,录音笔和手机,再加上刚顺来的笔记本电脑。何大壮所有算得上值钱的东西,都在这个大挎包里。
何大壮掏出笔记本电脑,打开王晟的死亡日记,看到这样一句话:
这是我二十五年来的第一次,而且,我还爱上她了。
何大壮第一次看见王晟写的日记,就替王晟的文笔惋惜,认为他有当作家的天赋,把亲身经历叙述的,是那么的细致入微,活灵活现。
那天,王晟借酒盖脸,成功拿下林薇,两人在宾馆住了一宿。他不仅奉献了自己的C男身,还对林薇产生了浓烈的依赖感。
第二天一大早,王晟仍在睡觉,林薇穿戴整齐,轻轻推醒他说:我要去上班了。
王晟假装睡眼朦胧的样子看林薇,他不傻装傻问道:“你谁呀?”
林薇愣了一下,转身便走。
王晟急忙爬起来抓住她,谎称自己昨晚喝多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没想到你一觉醒来,就不认识我了!”林薇很生气,以为遇见了骗子。
正所谓人在江湖飘,谁能不挨刀。好在刀把子还攥在林薇手里,她不是轻易就能让男人占到便宜的主儿。
林薇甩开王晟就要走,王晟光着身子拦住她的去路说:“对不起,昨晚我真的喝多了。”
王晟在使套路。昨晚他欲擒故纵,轻易就拿下林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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