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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
刘彩衣站在连绵数十里的城墙上,城墙只外,就是持续了数年的战场,他衣襟拉开,呼啸的北风带着浓郁到化不开的血气狠狠灌进胸口,一阵冰凉刺骨。
他左手提着酒,仰起头咕咚咕咚的猛灌下去一半,脸上隐约现出几分潮红。这种酒是当地以生长在野外的葛根所酿,性子极烈,又经过凛冽寒风和长年不化的积雪的蕴藏,将酒的烈火度又提了几分,一口下肚,有如刀子一般刮过口腔、食壁,最终进入胃里。
胃里似有一把火在烧,驱散了寒冷,刘彩衣将衣服拉得更开一些,尽情的接着寒风的洗礼。
他的视线落下城墙只下,望着一行行车队从战场上拉回阵亡将士的遗体,眼中越发的森寒,视线移动,望着刚从城墙离开,行驶在酷烈战场的那辆灰蒙蒙的马车,将要去向大秦的边界。
“真想杀了你!”
他恶狠狠的嘟哝一句,接着跳下城墙。
“刘彩衣,你现在看起来才像一个兵。”
城墙下,断了一只手的老许望见他,无数缺口的刀刃刮过城墙石头间的缝隙,发出一阵刺耳的声响,他的声音也像这声音一样,十分难听,“就是你的名字太娘们儿了些,换是早点改了好。”
这个在战场上呆了三年的老卒,断了一只手,瘸了一条腿,瞎了一只眼,连一口黄牙都被大秦的战马撞掉了一半,运气好捡回了一命,从此改名叫许一半。
有他的话来说,上了战场,一半生,一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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