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米肠,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跟他提过的了。
“你说过,杀猪菜炖得时间越久,里面的酸菜越好吃。我才让他们先炖上的。”
“恩恩。”许则欢点头。她纳闷有些情侣为什么老吵架,到底有什么好吵的。像文因朝,做的事常常令她只能点头称是。
他望着她,也好脾气地笑。虽然他看上去,并不像一个好脾气的人。
“一会儿我们逛商场去吧。”文因朝说:“等你上电视时,也需要漂亮的裙子。”
“家里有一条正式些的。”再说,她觉得能穿着见文因朝的,已经是好看的衣服了。
“还可以更好。”
许则欢用他的目光,审视了一下自己。毛衣套衬衫,牛仔裤,是有些朴素了。他的外套和西裤,一望即知,质地精良。
不过,她还从来没有和男人一起逛过街。事实上,有时候和叶明媚一起逛街,她都觉得不耐烦。叶明媚一连逛上几个小时,都兴致勃勃。她常常觉得累和无聊,更没有试了又试的兴趣。
常常是,穿着高跟鞋的叶明媚还在精力旺盛地看来看去,而她进了一个店,就立刻找椅子坐下不动了。弄得叶明媚都不愿意和她一起逛街。
想必,男人对逛街的感觉,会比她还觉得乏味吧?
不过,许则欢有些想多了。2001年,她们这儿还没有盖后来的时代广场,只有商贸城。别的城市,商场一楼都是珠宝首饰、名表。而商贸城的一楼特别乡土,都是蔬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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