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和县衙的公人开始整理案卷,足足有半尺厚。第二天,又请受过钱家欺侮的乡亲们按上手印,宋珏代表宋家签了字。至于钱有财和郑峰,在十多个衙役的强制下,也按下了手印,如此便成了铁案。
周县令现场办案,现场宣判:由于是谋害朝廷命官家眷(宋珏已经接到聘书,算是官身),嫌犯罪加一等。钱有财、钱良仁及郑锋将被逮捕下狱,报知州批准后,秋后问斩。钱有财的大儿子及家人、女眷,被发配到云南戍边。钱家的奴婢秋菊、秋兰被判给宋家为奴。至于钱家的财产,除了那两位当堂状告钱有财的村民,赎回自己的土地外,其余的一切归宋家。这让很多被钱有财欺压过的宋家庄村民,后悔没有鼓起勇气去当堂状告钱家。另外,高大夫需宋家安葬,小莲则会被草草掩埋,以明其恶行。至于齐儿,急于定案的周县令也没功夫去理会,而是选择性地忽略。
八月二十三日傍晚,众衙役押着钱家一干人等,回了莒县城。
之所以如此判决,还与宋铮的努力有关。在周县令审案期间,经过宋铮的指点,宋珏包办了公人们的一切吃穿用度。另外,宋铮与吴氏商量,还让人送了一些辛苦钱,周县令二十两银子,县尉、主簿各五两,众衙役每人一两,这几乎掏干了宋家的半个家底。当然,这些都是瞒着宋珏做的。周县令等人推辞一番后也只有笑纳了。最后,宋铮还让长工宋小四和二黑连夜赶到石山镇,出了一两银子,做了一个牌匾,上书“大齐包公”,送给周县令。周县令自然坚辞不受,宋铮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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