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了。”
秦诗若用手指在桌上捻了捻,果然有很多油渍,凶手是半夜叫醒死者,然后出门的,乡村野外路不好走,所以一定会点灯。
秦诗若忽然道:“有点不对啊。”
吴昊笑道:“有什么不对的,说来听听。”
秦诗若道:“我昨天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凶手如果是想杀人的话,为什么不就在这里杀呢,而非要把死者叫到四五里远的小树林才动手呢?”
吴昊道:“我也想过这个问题,一开始我也没想明白,但是后来我想明白了,凶手之所以不在这里动手,是因为凶手并不想让人知道金环已经死了,而顶多只认为她是失踪,这次如果不是那群野狗刨出了金环的尸体,那么他的计划就真的成功了。”
“想通了这一点,剩下的也就都能解释了,金环虽然是个女人,但总也有些重量,如果是在这里杀了她,再背着尸体走那么远,累先不说,要是杀人的时候,或是路上运尸的时候被人看见了那才是真要命,所以,将金环叫到小树林再动手,这就成了凶手最好的选择。”
秦诗若道:“原来如此,看来现在咱们又多了一个思路了,那就是在凶手眼里,让人知道金环失踪比让人知道金环被人杀死,对凶手更有利。”
吴昊道:“的确如此,只可惜,凶手如此大费周章,却终究还是被一群野狗打乱了计划,现在他反而暴露了自己,那就是他跟金环的关系,他是一个能在半夜把金环叫出门的人,这样的人,应该没几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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