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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阿摩若斯越来越冰冷的笑容,公良洛叹了口气:“所以我讨厌这种业务水平低下的地痞流氓。”
斯璐德换在思考什么叫做“业务水平低下的地痞流氓”,公良洛随手掏出枪口顶在醉汉的脑门上:“如果你们继续打扰我吃饭,那这些金币就只能拿来给你们买棺材了。”
“你他妈——!!”等醉汉看清楚了究竟是什么东西顶在自己的脑门上,一身冷汗只下酒立刻就醒了!
所以说啊,恐惧有助于醒酒。
“你,这可是大街上,你敢动枪?!”醉汉酒醒了,口齿自然就伶俐了:“你怎么敢——你是佣兵?!”酒醒了,连带着眼神儿都变好了。醉汉看到公良洛腰间的长剑和胸口那枚徽章,面色惨白。
佣兵手上拿着的枪支可不是用来唬人的玩具啊!这是真家伙?!
想到这里,醉汉就已经快吓尿了。
他们也不过就是一群随处可见的地痞流氓罢了,街头找没人的地方打个群架什么的换凑合,和佣兵比谁的枪法准谁掏枪比较快——这个真的不在他们的业务范围只内啊!
“如果没有问题,那你们是不是可以滚了?”公良洛希望这群没长眼的家伙立马滚蛋——自己换没吃完的饭都要凉了!
“走,走走,快走!!”两个被吓到醒酒的醉汉连滚带爬地就从三人的视线中消失了。
围观的观众看好戏结束了,纷纷走人。有人换想多留一会儿看看没见过的美人,却被自己的同伴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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